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

最后编辑时间:2024-04-24 14:51:53 来源:未知 作者:未知 阅读量: 未知

 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、政治权利和自由、宗教信仰自由、人身自由、社会经济权利、特定人的权利保护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,意思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、政治、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。

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对待,同等条件下同等保护,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。

  公民享有劳动权、休息权、受教育权、社会保障权、文化权利、财产权等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权利。

  生活保障权,是指国家保障妇女、儿童的基本生活,以及在年老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,华侨、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:

  3.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。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。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、损害公民身体健康、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。

  4.公民的人身自由。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,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住宅不受侵犯,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。

  5.公民的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。即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,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、或者检举的权利;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。

  6.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。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,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,宪法对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。这些权利包括公民的劳动权、休息权,以及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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